藝術工作與工作藝術:我們有什麼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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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八月的到來,我剛好在現職畫廊工作了一年,也代表自己已離開大學好一段日子。說來難以置信,我對這份工作竟然從未厭倦,更從來沒有絲毫「明天要上班怎麼辦」的困擾,相反地,我甚至會覺得「明天回去看畫看書太不錯」。
經常都會有很多人問我:到底做畫廊是怎樣的一回事?我總覺得有點難以交代,因為當中包含的任務說多不算多,說少卻又很對不起自己。所以想藉此機會簡略說明一下,順便整理思緒。或許我是那種叫做通過寫作找到點出路的人,儘管哪條路終歸徒然,我們卻依舊無憑無據地繼續把持信念。其實也無可不可。
1. 我的職責是完成所有關於畫展的事。每間畫廊每年基本上會舉辦五到六個展覽,當中包括個展和群展,每次均有開幕夜和聚餐;然後畫廊亦會每年參與三到四場藝術展,例如Art Basel Hong Kong 、Art Central、Frieze London等,所以本地的你就去忙個核爆外國的你就去工幹個痛快;另外就是不定時地出席形形色色的各類活動,像哪個藝術家跟哪個商場合作有個華麗開幕,或者哪個同行搬到了哪個新據點需要大肆慶賀,又或者純粹陪總監去一趟拍賣行。除了畫展期間Physically出現,我最大部分的時間是用作事前的準備,和事後的協調:寫新聞稿、翻譯、訪問藝術家、設計宣傳品和海報、發怖社交平台、聯絡公關和記者、開會、湊客、介紹作品、賣畫、訂枱訂機票訂酒店、申請藝術展……啊,還有穿得好看,對,這是我的工作。
2. 我的工作性質很自由。首先,為了跟客人有話可聊,我會奉命花上一定時間去看藝術界的報紙和雜誌,當然這也是我十分樂意的事—於是我在上班時間內可以隨心所欲地閱讀,甚至是看記錄片。接著,我清楚明白地知道自己每輪展覽的岡位,並且對自己交代和問責,偶然請上司過目—於是我有九成的時間按自己想法去安排日程。更重要的是,我公司的同事、上司和老細都通情達理而且抱著極之開放的態度面對人生,任誰一年內都出國旅行至少五次以上—於是我可以光明正大地請假外遊以示合群。
3. 我的視覺點得以無限度擴展。不得不提的是,藝術界相當重視品味和格調(相信這也是意料中事),所以你會被帶去吃最高級的餐廳,見識打扮得最時尚的賓客,和最重點的當然是親眼目睹當代正在改寫歷史的作品。而這種眼界的提升並不止於視覺上,沒誇張地說幾乎是震動中樞神經像靈魂被址後一公分來看待文化這回事。對這種抽離表示很喜歡,喜歡到奢望自己也能多揮霍一兩年,即使我的時間觀念是我會隨時死,也甘心情願做個廢青(更何況我們真的不算「青」了),埋首別人都看不上眼卻會用來打卡的藝術。
4. 我賺不了錢。誠實吧,在香港搞文化的有誰不乞食?現實是有的,就是本身已經很有錢的人。可惜我不是這類天之驕子而我自問沒有辦法打幾份工作來致富,因此我開始步近取捨的邊緣並作垂死掙扎。不是我要向現實低頭,而是我終究要為自己負上責任。沒有錢,連讀書升學也勉強,就別說實現夢想甚至移民。同是天涯淪落香港的窮人哪有資格談浪漫?要談是可以談,不過最多還是多談二十九年的思想浪漫,而這種浪漫是只要你喘一口氣就會從地面下陷的舉世無雙。
而藝術可以當飯食嗎?可以是可以,因為我們身在地獄是不用吃飯的。
5. 我的工作使我明瞭財政自由的重要。當你見過不同的客人輕輕鬆鬆地不用上班地來看畫之後,說是我發開口夢又好,痴心妄想也好,但每個有少許野心的打工仔都會墮入一種終極幻想之中。沒有經濟獨立後的財政自由,你只能邊工作邊被安排,不能選擇看什麼,不能選擇去哪裏。不是在幫自己找借口要向什麼屈服,而是真的如此認為,一個人沒有資本,他與世界的接觸面是非常有限的。沒錯,別人可能會反駁說現今網絡發達就算身無分文你也可以一夜名成利就,Ok,除非你要的是這個層次的突圍,反正我不是。我不偉大、不博學、不才也不藝,只願養活自己的同時也可以養大一隻狗,和喜歡的人一起全心全意做喜歡的事。例如是辦一場自己的畫展,或創個自己的品牌。
以上的好像寫得都挺理直氣壯,縱使我毫無頭緒。渡過二十幾年的生命,好像沒有擦出多少痕跡多少關係,被榨乾後的回憶只剩下寥寥可數的面孔。很多東西都變得可免則免,亦從新對所有事進行多次革命性的價值定位。有次看書看到一句說話我覺得特別有意思,詩人說:「 夢是一個山洞。」然後我心裏想,太中point了吧?
而向內走卻是我唯一的出路。
而他說我是他夢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