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室友就在我們斜對面做愛:是否坦誠得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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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接著上一篇的文章,我覺得我有必要再補充一下我的看法,同時也為那些偷食的人平反一下。
未看上一篇的最好先追一追post喔。
正如我所說的,我的year2至year3,由於exchange和住ihouse,所以朝夕相處的都是外國人。我以為我自己已經跟一個ABC無分別,能接受一切開放的思想和那些低得可憐的愛情道德底線之時,但我發現我錯得徹底。
我的美國室友Carol原本是有一個當時正Long D的德國男朋友,他們都在一起了差不多兩年,但可能是Carol已經再受不了他,或是「無feel」了,所以她便提出了分手。不管男的怎麼苦苦哀求,女的也不以為意,而且堅決得很。我問她不會不捨得嗎,她說沒有啊,然後幾天後就開始帶另一個瑞士鬼仔回房間。先不評論她極速換畫,但她竟然可以從此毫無顧慮地晚晚帶他回來,有一天晚上我正在準備隔天早上的present時,她卻跟瑞士仔若無旁人般在我身旁的牀上瘋狂打茄輪。我頂唔順,惟有逃亡房外,等到午夜才回去。而這也算不上什麼了,因為再誇張的陸續有來⋯⋯
後來有一個凌晨,我和香港室友(這是三人房)已經睡了,大概三四點的時候,我隱約聽到有人回來的聲音,我當時沒有覺得有問題。正想繼續睡時,忽然聽到皮帶被解開的聲音,噢不對啊,我們女生幾乎都不用皮帶的啊⋯⋯我心裏湧現一股不好的預感,但我盡量叫自己冷靜點,再過了一會兒,我開始聽到漸漸急速的呼吸聲,和被刻意壓低了卻依舊明顯的呻吟聲,一高一沉。好吧,我推斷得沒有錯,是有一男一女在那邊做愛。我嚇到再也睡不著,偷偷whatsapp了香港室友,她秒回我説:「Wtf」,就這樣我們在midterm前裝睡了差不多一整晚(唔通彈起身問你地搞完未)。直到隔天中午我們回房間,Carol跟瑞士仔仍大模斯樣在牀上糾纏著。
我想不通,為什麼有人可以這樣不知羞恥。
雖然光明正大的玩樂不是犯法,但他們到底有沒有一秒考慮過其實別人想不想看這種真人Show?他們是不是以為所有人都很喜歡欣賞他們慾火焚身?要是他們有一丁點的人性,他們至少可以為同房明早的測驗設想一下吧?再說,她的前度對她還死心塌地,而她卻在這邊夜夜笙歌、風流快活。一想到這裏我就很看不起愛情,我覺得把這一連串的事說成Trauma真是一點也不過份。再後來,我們跟她很認真地聊過一次,但情況都沒有好轉,最後我只能選擇盡量不回宿舍睡。
對於這種非常極端的例子,我不是想一竹杆打沉一船人,更何況我遇上的絕大部分外國朋友都是相當體貼和善解人意的。我只是想說,世界上確實有一些人對感情和性愛看得很輕,有feel就來,無feel就去,大家不談什麼承諾什麼責任,對旁人的眼光也是毫不在乎。突然喜歡上另一個人,就對舊愛說清楚,沒有留戀、沒有藕斷絲連、也沒有長篇大論的千字文。而我不知道這一種做法是否真的有比欺騙來得更高尚,因為她的灑脫叫我很質疑她到底有沒有真的深愛過那個德國前度。難道坦白了就真的可以令她有權拋下一切責任去做自己愛做的事?
於是,我開始想,或許那些暗地裏偷食的人也不是那麼的低等,起碼他們對自己的正任喜歡到不忍心傷害的程度,只是偶然一些貪新鮮的心態讓他們抵擋不住誘惑,但人誰無過?起碼他們沒有輕易地分手,起碼他們都有點羞恥心知道自己做錯了所以才苦苦隱瞞,Hmmmm,這些可不可以當作是他們也是深愛著的辯解呢?我不知道,但我再換個角度再深入一點想,一個人如果要走到出軌這一步,其實會不會是他的正任在某方面(不一定是肉體上的啊,也可以是精神上的忽略)沒法滿足他呢?這樣想著想著,好像在願意回頭是岸的前提下,「偷」食的人也不盡是死罪。
人就是很犯賤的生物,拍拖久了就會很想來點刺激感,但另一方面又不甘心放棄身旁那個穩定的伴侶。有些朋友就是心知肚明對方偷食了卻繼續死忍爛忍地原諒愛人,為的就是那種像神一樣的情操—你玩夠了回來我身邊就好—而我不知道如此的放任是不是所謂的好。但我會驚嘆他們那愛到犧牲自己原則的莎士比亞式劇情,那感覺勝過一切理性的故事發展。
然而,反正我依然是天真地覺得,我是不能夠接受或原諒男朋友(甚至是自己)做出背叛的行為,或許在某種定義上,我是愛得不夠深不夠死去活來,但我認為忠誠太重要。我還是希望成為那個記著狐狸的教導的小王子—記著you are forever responsible for what you have tamped、和記著要回去找自己馴服過的那朵玫瑰花。
雖然在我而言,坦誠不代表可以使我為所欲為,但最起碼我的坦誠讓別人有選擇離開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