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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像在駕駛一部偷回來的車


二零一八年的第一個月忙得算是快樂,Er,好像已經太久沒有在我的Blog打過這麼正面的字句。

還是先交代一下近況(即使可能也沒人在乎,但管它的),Hmmmm,感覺在工作上愈來愈得心應手,多得老細花錢訂閱了兩份藝術界人所周知的英文雜誌和報紙給我看,所以漸漸算是學習到一些描述藝術品的技巧吧。另外,剛剛完成了兩個art fair的application,終於可以輕鬆一下,希望申請成功我可以到歐洲business trip。

話說回來,一月中的時候我跟男朋友仔去了一趟日本,是忙裡偷閒地請了一天假、調了一次更,再連上了週末這種情形下硬要出走一陣子。確實是有一點勉強,不過對我來說,「長大」從來就不代表應該放棄玩樂,何況做了大人卻依然懂得玩樂,才是高深的境界。

以前讀大學的時候,每次旅行都至少要去上兩個星期甚至一個月才會甘心,大不了就走堂,沒什麼好擔心的。踏入社會之後,連有一天的假期都變得像是上天恩賜似的,別說到外面逛逛,就連離開張床都嫌自己對人生過份績極,還會加問一句「真的有需要這樣嗎」。

所以在這種狀態下,那些有辦法推得動我見面的人開始變得少之要少,因為時間一直在加速而生命只會愈走愈短,我不想浪費掉它。換個角度說,你可以想像那些少數我仍會相約見面的人對我有多重要,不然,我怎會取捨看書看電影看夠一整天的痛快。

( Ok,入正題。)

我想說的是:我明白到「長大」後還有幸找到一個你真正願意天天花時間陪、假日趕場旅行也想有他在旁、行神舍時可以回應我問他何謂死亡意義的人幾乎是一種奇跡。

有些人說讀書年代拍拖最難得,我很同意,但那段初戀關係並不一定會把工作時同步的愛情比下去,有時甚至覺得後者可能更值得我珍而重之(尤其是我任性得離譜,又或者我一直用了錯的方式而導致從來沒有達到過珍惜的效果)。Hmmm⋯⋯自問是一個終極無理的人,到底對方是吃錯了多少壞掉的東西才會喜歡上我?

十二月看了《Loving Vincent》、《東京夜空最深藍》、《相愛相親》、《Le Redoubtable》;一月看了《TEOTFW》、《120 Beats Per Minute》、《McQueen and I》、《我想吃掉你的胰臟》⋯⋯都是些會哭會思索生命的電影和劇集,感覺我要這樣才能冲淡必然面對的生離死別,像是至親的癌症。

原諒我寫得雜亂無章。 因為大概只能drive it like I STOL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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