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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陪我坐64個小時火車去內蒙旅行

其實很久以前就想把去過的地方和遇見過的人記錄下來, 這幾天一直在想,若果我真的要開始一個Blog,第一篇文章到底該打些什麼。想了很久,還是決定先寫一下去年差不多這個時候,到內蒙旅行的事情好了。不但因為這已經是我最近一次去的旅行,也因為它對我來說有著特殊的意義。

2015年的9月,我剛剛從德國回來,才補眠了幾晚,又要再次收拾背包。記得那陣子我由7月起一直到處跑,每次回家便是洗衣服和買補給物資,雖然累卻過得很實在。3號一早我就出發,首先到九龍塘會合了友人,然後坐車過關轉車到深圳東火車站,見時間尚早便在那邊買了兩個杯麵才入閘。Thank god我們有買到點吃的什麼,不然那32個小時的車程只能每餐靠些清淡得連一塊肉都未必有的飯盒。不過說真的,我也挺懷念那種飯盒,在車上買的話要¥20,要是你好運一點,有時碰上停站又是吃飯時間,就會有些大媽在月台叫賣,這樣的話只需¥10就可以買到一個,足足便宜了一半。於是我們會省著杯麵不捨得吃,再傻氣地等那些¥10飯,到了真的太餓才屈服給火車公司。現在回想,其實也只是為了少用十塊,或者多買一枝甜得有點過份的奶茶陪自己熬過深夜而已。當時把持著那份銳氣就是覺得,天掉下來我也don't give a fuck,錢能慳多少就多少,路能走多遠就多遠。

即使吃得很隨便,甚至連廁所亦忍著不上(有時受不了惡嗅),但我想說,那32個小時並不難挨,因為一個頻率一樣的旅伴真的可以令時間加速。以前自己一個在歐洲坐火車旅行的時候總是不太敢睡,怕有人會偷東西,就算睡也得打從心底警惕自己要打醒十二分精神,沒錯,就是這般矛盾。但當你有同伴時,一切便輕鬆多了,睡覺也能比較安心,偶然看看電影,或看看書,再寫點日記,時間就過了。(別誤會,我不是反對solo啊,我也經常自己一個人旅行,不過有頭髮邊個想做癩痢啊!找到能同行的志同道合的不用天天妥協的你和我時間上又剛好能遷就的當然是最理想,可惜太難啦,光是打出來都夠煩,何況真的去找呢⋯⋯所以啊,如果找到了記得好好珍惜。)

我們從起點站坐到終點站呼和號特,浴途車廂裏的過客來去不斷,看著他們一件二件的行李上上落落,直到我們也下車。到步之後幾天天氣都不好,總是在下雨,我們便隨心地在城市逛,去了一下博物館,也吃了羊肉和試了內蒙的奶茶,超好喝的。有晚經過了一間Club,我們就索性進去踢一下場⋯⋯Er,說笑啦,只是去喝了一杯順便見識見識。不得不提的是,當地人在舞池跳舞的樣子很搞笑,他們只是站著並用手比畫出不同的手勢,身子卻動也不動,我笑了好久,哈哈,太可愛了。有機會的話讓我示範給你看吧!

呼和號特跟大陸其他城市沒有多大的分別,要真正感受內蒙就一定要去大草原和沙漠。我們住的算是酒店 (很抵住,才around ¥100一晚,兩人除開真的不錯,房間也很漂亮),它剛好聯絡上旅行舍有一個第二天出發的團剩兩個位,價錢比打聽過的都便宜,於是立即bock取。在內蒙窮遊就必須作出一定程度的忍耐,由於沒有公共交通工具往返郊區,要不你豪華一點自己租輛車 (距離很遠喔),要不就花點時間找個相對上比較好的旅行團。在呼和號特附近的草原都盡是被開發過的,據我所知,在草原上能過夜的辦法除了用自己的帳幕,就是住那些專為遊客而設的觀景園區。雖然我真的很討厭這種商業味濃的地方,也不屑這種諸多限制的旅行方式,但現實是我的確是個沒錢揮霍的loser,哈!Anyway!反正去旅行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於心,我覺得只要在可以負擔的選項中挑選最好的就可以了,正如松浦政太郎說的: 我們都走在最好和最糟糕的路上,跟最好和最糟糕的自己奮戰不懈。 打了整天,終於到重點,我打字真的好鬼慢⋯⋯

晚上的希拉穆大草原很冷,我們已經把所有帶來了的衣服都一併穿上,連棉被都拿出來包裹全身,但我們依然冷得發抖,只怪我們實在太高估自己在草原上的禦寒能力。不過躺下來一看,惟一的感覺是即使此刻凍死了我們也無悔,因為天上整條銀河就在眼前!我不是誇張地說,真的是看到了整整一條銀河,也好像看見了整個宇宙!聽著五月天的歌,我都感動得哭了,他問我怎麼了,我說天空太漂亮像在做夢一樣。那個瞬間,我覺得一路走來真是什麼都很值得,怎可能不值得呢?我們趟在一望無際的草原上好像被大自然急凍了幾個小時(差點做了Captain America),但那幾個小時卻使我罕有地體驗到存在的質感。 阿拉伯有句諺語我很深刻,它說:靈魂是以駱駝的速度旅行。那次我也坐駱駝了,真的是這個速度呢。在這趟旅程裏,我明白到我是時候應該慢慢放下回憶的重量,在沙漠找回軀體的各部分,因為生命不該只是回望。或許過去從來都沒有真的過去,但是前面還有太多的事物在等待我們去經歷。如果你很想很想做一件事,這個世界真的會幫你。那年的我,依然相信我可以到達任何地方,什麼事都有可能,不知道什麼是放棄,只要為自己夢想做的我都不後悔。

3-14/9/2016,那12天,唱著還珠格格的主題曲,我知道我們很老套,但⋯⋯

讓我們紅塵作伴 活的瀟瀟灑灑

策馬奔騰 共享人世繁華

對酒當歌 唱出心中喜悅

轟轟烈烈 把握青春年華 都過了差不多一年,依然很感激他陪我走那段路,腦海中一切依然深刻,雖然說好要一起去西藏的諾言已經不可能兌現,到達那個最接近天堂的地方我亦只能靠自己,但是,但是我還是會想念當時的你和我。

「用新的幸福 把遺憾包著 就這麼朝著 未來前進了」

"What I like about photographs is that they capture a moment that's gone forever, impossible to reprodu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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